乐乐研发中心及保障性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瓷砖供货项目(非项目)

地区:浙江 金华市
类型
EPC
发布时间
2025-03-14

  根据工程总承包的相关要求(或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乐乐研发中心及保障性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瓷砖供货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投标人所推荐的瓷砖品牌为萨米特、特地、宏宇、新中源、樵东(选用第三代防滑聚晶微粉优等品)或同档次及以上,投标人响应的瓷砖品牌按推荐的品牌中选定一个品牌,如选择“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的,应自行考虑是否能被评标委员会所接受的风险。本项目瓷砖招标预算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2.0571

一、项目编号:YCZB2025-GC491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招标内容:瓷砖,约22788㎡详见招标项目技术规范和品牌要求。

1、推荐品牌:萨米特、特地、宏宇、新中源、樵东(选用第三代防滑聚晶微粉优等品)或同档次及以上。

2、本次推荐品牌,投标人响应的瓷砖品牌按推荐的品牌中选定一个品牌,如选择“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的,应自行考虑是否能被评标委员会所接受的风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特定资格条件:

(1)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出具瓷砖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授权的瓷砖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制造商资格条件要求。

(2)根据工程总承包的相关要求(或约定),本项目投标人所推荐的瓷砖品牌为萨米特、特地、宏宇、新中源、樵东(选用第三代防滑聚晶微粉优等品)或同档次及以上,投标人响应的瓷砖品牌按推荐的品牌中选定一个品牌,如选择“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的,应自行考虑是否能被评标委员会所接受的风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4日起至2025年0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针对特定资格要求中第2条、第3条、第4条要求的承诺书。

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yichengzbdl@163.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04月03日09:00-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959号科信大厦1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开标将于2025年04月03日09点30分在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959号科信大厦1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委派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投标人代表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1人进入开标现场。

九、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应于2025年04月02日16: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银行账号:579901338810304(汇款用途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GC491)。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八达路与琅峰街交叉口乐乐研发中心及保障用房项目项目部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明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94007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959号科信大厦13楼

传真:0579-82338992

电子邮箱:yichengzbdl@163.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余秋丽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82338990、18367938993

项目负责人:傅欣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13735660892

质疑联系人:傅欣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38992

(三)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1#545454座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峻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88463317

注:本招标公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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