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南门连接通道工程已由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以吴数据审发【20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南门连接通道工程的设计(含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江区八坼街道起于科林大桥西桥头,终于规划笃行街交叉口。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城市支路,全长约1140米,道路宽度为7-28米,包含雨水、路灯、交安设施及绿化等附属工程,排水管径≤DN800mm。本次设计需做好与现状道路的衔接工作,同时包含前期的必要的勘察、测量、物探、障碍统计及场地调查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勘察设计费指导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南门连接通道工程设计(含勘察) | 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文本、方案效果图及配合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含勘察、概算编制及必要的测量工作)以及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以及与组织审查会、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为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与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以及与组织审查会、后续配合服务(本项目建设期内) | 39.01 | 45 |
2.4其他: 本项目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质保期结束止,具体按照建设单位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____年__月 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______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施工图审图合格材料(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须提供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的业主盖章证明),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资质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 家;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资质能力范围内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17:00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二楼(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提供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工本费用:300元/份。
注: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5年4月23日13:00-13: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3:30(北京时间)。
5.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13:3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4楼413会议室。
5.5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定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集体议事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吴江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干娟娟
电话:0512-60900678
8.2代理机构: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振芳
电话:0512-63663868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