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设计
发布时间
2025-04-03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697.091076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4728 | 工程名称 | 大连理工大学西校区学生宿舍及配套设施(三期)项目设计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4728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理工大学西校区学生宿舍及配套设施(三期)项目设计 | ||||||||||||||||||||||||||
建设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 | 填报单位 |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0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0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西校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王雪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22101188 | 6970910.760000元 | 60日历天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3.5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雪 | 孙连强 | 王扬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122101188 | 20152101385 | 20144402093 | ||||||||||||||||||||||||||
投标报价 | 6970910.760000元 | 7203600.000000元 | 69687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 ||||||||||||||||||||||||||
企业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3.5 | 88.01 | 87.47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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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1. 金州金牌教育园施工图设计、2. 旅顺口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3. 大连理工大学西校区学生宿舍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设计;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1. 龙头街道盐厂新村局部地块设计、2. 大连保税区IE-52地块项目设计;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1. 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2. 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湖光校区)建设项目(首期)勘察设计、3.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研究生宿舍项目勘察设计、4. 大连理工大学西校区学生宿舍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设计。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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