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余朋乡泰山村至余朋村道路改建工程投标邀请书

地区:福建 三明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4-07
项目业主
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余朋乡泰山村至余朋村道路改建工程

招标编号:ZMTF清招【2025】11

 

致: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展梦建设有限公司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一路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巴洛伐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余朋乡泰山村至余朋村道路改建工程已由清发改﹝2024﹞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其中发放劳务报酬30万元,占投入以工代赈资金的30%,需要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体务工,劳务报酬需一月一公示一结)及上级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流县余朋乡余朋村、泰山村;

2.2项目的规模:该项目预算为1367950元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为1367950元,其中暂列金39843元,下浮6%,即发包价为1288264元;

2.4项目工期:12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清流县余朋乡泰山村至余朋村道路改建工程具体以预算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确认

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以PDF格式且封面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116516173,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及其补充通知,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025年4月10日上午09:30分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及其补充通知2025 4月17时3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余朋乡

 话:13062121834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开发区研发楼9楼910室

 话:

联系人:

    

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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