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六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野外调查取样)中标候选人公示
嫩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六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野外调查取样)已于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在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完成相关评标工作。
一、项目编号:QTQT1105G230925001001007。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六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野外调查取样):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74个样点土壤野外调查采集任务。
三、建设地点:嫩江市境内。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七、评标情况:评标专家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嫩江市农业农村局生产股工作人员及招标人代表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有效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5家投标企业均通过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八、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排序为:
第一名: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69595.00元;项目负责人:孙微。
第二名:黑龙江库恩环境修复开发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74000.00元;项目负责人:党金霞。
第三名:黑龙江图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69595.00元;项目负责人:赵方方。
九、本项目预中标人为: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应请求及主张;
(4)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附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一、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嫩江市农业农村局生产股。
联系人:邰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6-7523701
招标人名称: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嫩江市育才大街122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456-7524114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56-8267345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