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03-01
项目业主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21
竞价轮次 | |||
轮次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剩余时间 |
第一轮 | 2024-02-28 14:20:35 | 2024-03-01 09:20:23 | 已经结束 |
第二轮 | 2024-03-01 09:30:23 | 2024-03-01 10:00:23 | 已经结束 |
基本信息 | |||
1.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8926.71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5642.21万元,建设地址为眉山天府新区青龙街道。本项目新建规模为3.5万m3/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水管及提升泵站、均质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曝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加氯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等,以及采购和安装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
质量要求 |
满足相关文件、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合格。 |
工期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技术服务或测绘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1.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服务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其它要求 |
1、中选规则:若因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原因放弃中标(包含签订合同后解除合同的情形),招标人可在第二、第三名同意第一名报价的情况下,依次沿用第二、第三名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投标无效。 4、若中标,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根据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资质要求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不按时提供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5、中标人须主动签订并履行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合作协议》。 6、各投标人(或单位)须诚信投标,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恶意投标(包含中标后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等情形),将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服务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附件信息 | |
合同附件 | 彭山经开区青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勘察合同.docx 阳光合作协议.docx |
其它附件 | 彭山经开区青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地勘服务投标人须知.docx |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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