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单位)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320元。③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交款方式:转账或汇款方式交款。收款单位:四川一九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银行账号:118564989704。
代理服务费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本项目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623238;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81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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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一九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