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宁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名单(第一批)

地区:福建 宁德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30
文件下载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开发区建设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24〕3号)规定,2024年3月1日起在我市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外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需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省住建厅入闽备案。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企业报送资料,梳理形成《在宁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同时宁建建〔2023〕28号公布名单作废。

  附件:在宁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机构名单(第一批)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