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农业农村局青川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新建)费

地区:四川 广元市
类型
监理
发布时间
2024-06-11
项目业主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21.5

一、项目编号:N5108222024000030二、项目名称:青川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新建)监理费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志合凯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雪峰寺社区外河坝路60号1栋1单元3楼1号21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志合凯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青川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新建)监理服务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3.2.2服务要求(三)技术要求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2、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负完全责任,按照国家标准对相关内容的要求,对监理工程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工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并对施工合同段进行工程管理,无保留的履行规定职责。3、供应商在监理工程中严格进行以质量为中心的三大控制和三大管理。即控制工程质量、工程投资、工程工期、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施工单位进行全方位、全工程的监理和强化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完全处于受控状态。4、供应商须每周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业主单位通报情况。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监理合同、施工技术规范、监理规范、设计图纸及业主的一切文件、信函、规定和指令。(四)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立的工作岗位包含不仅限于项目总监1名、水利专监1名,现场监理员4名。1、本项目配备项目总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2、本项目配备水利专监 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3、本项目配备现场监理员4名: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项目进展及施工密集期进行驻场服务,对此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采购方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项目人员,供应商需予以配合,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五)监理服务实施方案: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①质量控制目标;②质量控制的原则;③质量保证体系;④质量保证措施。2、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的安全管理措施,应包括:①安全保证体系;②安全措施重点、难点分析及控制;③安全保证目标;④安全应急救援预案。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的成本管理措施,应包括:①投资控制目标;②投资控制方法;③投资控制措施;④处理工程费用索赔方案。4、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的进度控制措施,应包括:①进度控制目标;②工程进度控制计划;③工程进度控制工作制度;④进度控制措施。5、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的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措施,应包括:①合同信息的管理原则及目标;②合同信息的管理措施;③组织协调措施;④对矛盾情况的处理措施。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180日历天加监理缺陷责任期12个月。2、服务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3、服务地点:青川县。4、付款方式:4.1第一次付款在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后,待项目正式进场后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4.2第二次付款在工程量完成50%后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4.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量已全部施工完成,且通过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50%。5、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6、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财产安全、人身安全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履约与验收1、验收方法: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2、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180日历天加监理缺陷责任期12个月)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母彬容陈隆玲寇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支付,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下浮2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2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农业中心

联系方式:13518330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44号

联系方式:028-84383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8-84383659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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