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科创城中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方案及初步设计

地区:江西 赣江新区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579.96
中医药科创城中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方案及初步设计工程地址位于赣江新区直管区中医药科创城导排渠以东、新祺周四路以南、白马路以西、新祺周西大道以北建筑面积122200.0㎡结构/层数/0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整体方案、方案规整及一期绿建二星方案等专项方案、初步设计(含优化及概算),配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直至项目竣工备案的全过程技术支持及设计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 5799600.00元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报价 5799600.00 元综合评估法得分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姓名陈自明注册编号20041102770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申报的业绩业绩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二期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业绩二: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研究型国际医疗产业转化平台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业绩三:中国移动杭州研发中心二期工程;业绩四: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校园运行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提交完整版汇报方案,并在取得修改意见后 10 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会后 25 日内完成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在取得专家意见后 1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执行相应规范及技术标准。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投标报价 5799600.00 元综合评估法得分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姓名杨丽注册编号20104200832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申报的业绩业绩一:咸阳生物城一期项目;业绩二:大连英歌石科学城实验室工艺项目(一期首开区)设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提交完整版汇报方案,并在取得修改意见后 10 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会后 25 日内完成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在取得专家意见后 1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执行相应规范及技术标准。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报价 5799600.00 元综合评估法得分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姓名罗勇兵注册编号20083600268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申报的业绩业绩一:江西金控数字金融创新产业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业绩二:江西银行赣江新区金融服务中心。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提交完整版汇报方案,并在取得修改意见后 10 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会后 25 日内完成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在取得专家意见后 1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执行相应规范及技术标准。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5通过资审的家数5未通过资审的家数0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单位/评委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分商务分技术分总分商务分技术分总分商务分技术分评委189503984.55034.5845034评委291.55041.596.55046.592.55042.5评委3985048975047925042评委4985048835033845034评委587.55037.590504084.55034.5评委692.55042.591.55041.591.55041.5评委795.55045.596504691.55041.5评标得分93.3091.7088.70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单位名称无效投标原因认定依据公示截止期:2024年09月18日异议受理招标人名称江西赣江新区科建投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79192966招标人地址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70119488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956号监督机构名称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91-87378626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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