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佛冈县中核汇能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施工总承包-勘察服务预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16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19日18时00分00秒
本采购项目清远市佛冈县中核汇能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施工总承包-勘察服务(采购编号:BRR23-ZB3-ZB-026-00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清远市佛冈县中核汇能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施工总承包-勘察服务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广东省粤西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 罗凤鸣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AY064400347 |
2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井晓丙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证粤高职证字第1703001004190号 |
3 | 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杨锡林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AY144400993 |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广东省粤西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2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电话:0755-82946589-2589)。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完成施工勘察;施工配合及其他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四、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同沙路168号凯达尔集团中心大厦1号楼十八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82946589-25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号楼十一层1121室
联系人:谭霞
电话:0771-5703315
电子邮件:jhrz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