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09-13
本项目根据四平市财政局下发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四财采购〔2024〕287号、288号、289号文件内容:“本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审方法第二条评审办法和标准中商务部分’,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一条(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活动废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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