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编制《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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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254-CG-240814044 SXZB-2408205011JNF2050/01),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01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编制《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44万元 | 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以及企业相关技术文件编制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并通过上级公司的评审 | 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 |
2 | 山西新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43万元 | 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以及企业相关技术文件编制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并通过上级公司的评审 | 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 / |
2 | 山西新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山西新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响应 |
山西煤博矿山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采矿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采购文件要求:(采购文件第二章 3.4.1 响应保证金“2.供应商响应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的银行账号,以银行收到日期为准,供应商应考虑到由于银行的原因使响应保证金迟到或未到的风险,响应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被否决。”),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太原华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响应保证金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到指定的银行账号,响应文件被否决),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鑫、王全伟
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监督部门: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招标咨询中心
监督电话:0355-3159813
采购人: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五里庄
联系人:柴亚栋
电话:13233551706
电子邮件:18835578912@163.com
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A座5层规划咨询部
联系人: 张鑫、王全伟
电话:13593179005、15135145875
电子邮件:sxzbghzxb@163.com
平台客服电话:400-0352-866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全伟(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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