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所港鱼鳞洲港区
导标迁建工程(勘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所港鱼鳞洲港区导标迁建工程(勘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9时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S-2024-120
2.项目名称: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所港鱼鳞洲港区导标迁建工程(勘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27196.96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5.用户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8.项目建设地址:东方市八所镇
9. 项目概况:为了加快推进滨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考虑现状6座导标对未来土地开发的影响、航道周边水环境的复杂条件及保障航标效能等因素,拟对八所港鱼鳞洲港区现状6座导标进行迁建至填海地块以西的海域。包括导助航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及土建工程等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1.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显示的截图时间需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8、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本单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室
3.方式:现场购买;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购买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1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1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代理费金额:75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
联系 人:黄工
电 话: 0898-25513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室
电 话:李工0898-6537747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98-65377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