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6南外环至蕲县北段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楼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488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G206南外环至蕲县北段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G206南外环至蕲县北段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总造价约2.09亿元。 服务要求:项目成果按照相关国家、地区、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执行 服务时间:60 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写字楼B座,联系电话:1505540928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
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
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
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城发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
联系方式: 17355797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写字楼B座
联系方式: 15055409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张工
电 话: 17355797078(采购人)、15055409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