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及配套设备

地区:安徽 亳州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3-09-09
项目业主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147.6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QCG-2021-02-094

二、项目名称:

   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及配套设备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创新路西侧商贸服务中心 4 号 楼 316 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肆拾柒万陆仟元整(¥147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详见附件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静、谭伟峰、张博 、张涛、李兴峰(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112月28

3.开标日期:2022125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2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谯城区公管办:0558-5539639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址: 亳州市谯城区

联系方式:王主任  15956771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300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17856590790    17733364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李工

电   话:17856590790   17733364676

十、附件

 

                                   2022126

 

分项报价表 电子设备.pdf得分排名表 电子设备.pdf业绩一览表 电子设备.pdf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及配套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12.28.pdf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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