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II标光伏发电项目EPC

地区:四川 阿坝州
类型
EPC
发布时间
2024-10-23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II标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II标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509454002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509454002
载明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中标候选人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65999.12220066141.321900
质量(如有)土建单元工程优良率≥90%,安装单元工程优良率≥96%,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土建单元工程优良率≥90%,安装单元工程优良率≥96%,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工期(交货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3月30日,日历天152天。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3月30日,日历天152天。
资格能力条件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142005511、2027年01月28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鄂)JZ安许证字[2015]013203、2027年08月07日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A133000751、2028年12月22日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33099721、2029年06月25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安许证字[2017]019076、2026年02月20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潘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编号:鄂1422021202200519;高级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林爱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编号:浙1332019202005439;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编号:DJ2019040012152。
业绩1、应城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一期陈河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及220kV输变电项目EPC总承包、应城市铧景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04
2、晶晖孝昌季店200MW农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及配套220KV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孝昌晶晖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01
3、湖北能源宜城莺河马头山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湖北能源集团汉宜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07
4、中电建浠水16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标段1)、中电建霁月(浠水)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06
5、国能宁东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电力工程EPC总承包(二标段)、国能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1
6、杭锦旗基地风电园区4#风电场150MW项目及220kV送出线路(乌日更风电场)工程总承包项目、杭锦旗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21.02
7、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03
8、随州高新区府南园区220kV公用电力线路工程总承包、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11
9、黄石新港大成100MW渔光互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黄石市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09
10、国网通航公司仙桃外载荷基地新建项目EPC总承包、国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2021.05
阿坝县查理“光伏+N”项目250MW光伏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三峡川能(阿坝)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日

包号包名称中标候选人
CEZB240509454002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秦洪亮    电话:18910982669
    邮箱:12045659@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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