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新苑等安置小区桩基检测、基坑监测、主楼沉降观测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项目

地区:安徽 滁州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07-06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46.4952

营房新苑安置小区等桩基检测、基坑监测、主楼沉降观测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营房新苑安置小区等桩基检测、基坑监测、主楼沉降观测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项目

项目编号

czgc202004-225

招标

名称

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琅琊新区政府大楼5楼

联系人及电话

赵鑫:1990550200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元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亚东新城6楼623室

联系人及电话

鲁工:0550—3063628、1895503081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年5月12日08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南京南房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桩基检测相关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投标价(元)/费率(%)

肆拾陆万肆仟玖佰伍拾贰元整(¥464952.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夏志皓

证书名称

1. 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2.工程师职称证书

3.桩基检测上岗证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1. AY173201373

2. 63141500000904

3. 苏建质地检03364号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经监理单位复核确认的全部内容(以合格工程量为准)并出具相关报告。

质量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技术院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桩基检测相关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投标价(元)/费率(%)

伍拾万零肆佰贰拾叁点贰零元(¥500423.2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黄高元

证书名称

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AY073100276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经监理单位复核确认的全部内容(以合格工程量为准)并出具相关报告。

质量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桩基检测相关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投标价(元)/费率(%)

伍拾肆万捌仟伍佰壹拾捌元(¥548518.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曹先富

证书名称

1、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2、工程师职称证书

3、桩基检测上岗证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1、AY063400063

2、ZG(09)9356664

3、07A0644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经监理单位复核确认的全部内容(以合格工程量为准)并出具相关报告。

质量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2020-2021年度代理工程施工类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

招标代理费

        725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欧阳修大道99号琅琊新区大楼14楼1416室,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0-311990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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