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燕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区1号楼602室 联系电话:13956317691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凤阳县燕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项目
2、 项目编号:ZFCG-F2017095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凤阳县燕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地质勘查及开发利用方案(普查工作需有钻孔)。具体详见交易文件。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公告日期
1、 定标日期:2017年10月18日
2、 中标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3日
四、中标供应商名称:华东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29号
中标金额:肆拾肆万元(440000.00元)
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牛岭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张工 联系电话:13956317691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636781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
1、主要(成交)标的
2、业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