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中医院二期工程地下室标识标牌施工设计一体化工程(二次)

地区:安徽 亳州市
类型
设计
发布时间
2024-10-28
项目业主
亳州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95.5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95.5

亳州市中医院二期工程地下室标识标牌施工设计一体化工程(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亳州市中医院

项目名称亳州市中医院二期工程地下室标识标牌施工设计一体化工程(二次)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10281500

成交供应商信息

牵头人: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城工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部分报价(费率):95.50%

设计部分报价(费率):80.00%

  施工项目负责人:王磊

  设计项目负责人:何云龙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递交纸质盖章异议材料。

地址:亳州市国购汇金广场B座三楼  

联系人:梁思明、纪

电话:0558-5520952  19956735553  18909678021

备注: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并递交投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人:亳州市中医院

    址:亳州市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口

  人:李主任

    话:0558-5529076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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