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前进新村10kV配电工程(含外线)设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台县前进新村10kV配电工程(含外线)设计
项目编号:GN2024-10-830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2日
采购日期:2024年11月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瑞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安乐路88号A-503室。
成交费率:268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蒋厚祥、左靖、党晓社
采购人名称: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联系人:左主任
联系方式:0554-8687123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汪子豪 联系电话:13965095933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4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53(传真)。
本次公告同步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