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段)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固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段)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2024年11月07日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0日发布,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联合体):
牵头单位: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亿肆仟柒佰玖拾柒万陆仟贰佰陆拾贰元肆角贰分
(147976262.42元)
工 期:230日历天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总承包项目经理:黄霄
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川1112017201850118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
三、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四、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民生大厦17楼1716室
联系人:孙瑞强
联系电话:0954-2688716
代理机构: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576号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号楼303室
联系人:买小龙
电 话:14760566660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