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11-13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8032.66606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8032.66606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8032.66606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621 | 工程名称 | 抚顺高新区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621001001 | 标段名称 | 抚顺高新区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 ||||||||
建设单位 | 抚顺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 | 建设地点 | 抚顺市东洲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于少春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AD242100009 | 80326660.600000元 | 730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92.59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于少春 | 左娜 | 陈宏坡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陈智勇 | 陈华明 | 钟山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于少春 | 左娜 | 陈宏坡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注册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证书编号 | AD242100009 | AD243200509 | AD243100276 | ||||||||
投标报价 | 80326660.600000元 | 79770452.000000元 | 80411196.9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730 | 730 | 730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评审得分 | 92.59 | 89.34 | 71.65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2.其他;施工负责人注册一级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与招标文件不符。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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