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单位)
一、
二、
三、
四、采购组织类型
五、采购方式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七、中标
八、其它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
名称: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3、同级采购监管机构
名称: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