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高达通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瑞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乾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校镇江坊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含预算、勘察),已由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以长政纪要〔2024〕2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清流县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50万元(具体投资总额以上级批复为准) ;
2.3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长校镇江坊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含预算、勘察),包括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含配合组织申报、工程测量、勘察设计等)和可研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招标设计、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进行招标。
2.4服务费:勘察设计费按项目预算评审工程造价4%计取。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项目审查、批复。
2.6 服务期限:设计期限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行业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请于 2024 年11月21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 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盖章后扫描发至邮箱459226889@qq.com,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2024年11月26日上午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长校镇纪委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8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邮编: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江先生 电话:13950911217
招标代理机构:清流县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电话:13906080285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长校镇综合文化站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于2024年 你方 2024年 加/不参加)投标。
被邀
法定代表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