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市特警北西侧山体崩塌风险点治理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
市特警北西侧山体崩塌风险点治理工程项目
公示名称
市特警北西侧山体崩塌风险点治理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评标情况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结论: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分别是:
(1)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2)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5)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5家投标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议,并按时解密投标文件和通过初步审查。
二、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情况:
序号 | 投标单位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31.36 | 39.96 | 91.32 | 1 |
2 |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7.80 | 23.04 | 39.97 | 80.81 | 2 |
3 | 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3.00 | 22.80 | 39.96 | 75.76 | 3 |
4 |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 9.70 | 21.82 | 39.96 | 71.48 | 4 |
5 | 深圳市坤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20.32 | 39.98 | 70.30 | 5 |
三、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245686.7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317633.1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326216.37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245686.72元
质量承诺
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3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卫志刚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晋1142021202201485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708439
企业资质证书及编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证书号:140020241210042;
业绩情况
1、洛南基地防洪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II标段)
(合同价格:4119万元)
2、香洲区前山新恒润大厦后山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应急工程(合同价格:2400万元)
3、从化区良口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中型点)(签约合同价:401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317633.11元
质量承诺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3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林茂森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赣1362017201816681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4558488762A
企业资质证书及编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甲级,证书号:360020231210155
业绩情况
1、韩江流域大埔段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重新招标)(合同价格:22292769.18 元)
2、怀集县洽水镇坡下村狮子头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合同价格(19491901.46 元)
3、饶平县饶洋镇凤岗上坑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合同价格:17712231.97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326216.37元
质量承诺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3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林伟清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闽1352017201822191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1544120757
企业资质证书及编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证书号:352019140392;
业绩情况
1、开化县凤凰北路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合同价格 2300 万元)
2、长峰国际会议中心边坡治理工程(合同价格:合同价格 1745.9141 万元)
3、开元·滨江阳光实验学校和幼儿园边坡及配套道路与管网工程边坡治理工程(合同价格:2885.70686 万元)
异议受理部门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山沿江路与十一号街交叉处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林洁锴
联系电话
0663-867271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
联系电话
0663-8761259
联系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中段东侧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