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第七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JB-LFMY-2024-FW-PC-GKJT-07
预成交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2024年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第七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JB-LFMY-2024-FW-PC-GKJT-07)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预成交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应答报价(万元)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 能力 | 评审 情况 |
JB-LFMY-2024-FW-PC-GKJT-07-9012021 | 包01 | 包1-京津冀区域电力再生资源中心投资效益分析咨询服务 | 河北盛世圆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 18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JB-LFMY-2024-FW-PC-GKJT-07-9012023 | 包02 | 包2-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监单通道智能布控球租赁服务采购 | 深圳市光明顶技术有限公司 | 1 | 64.992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JB-LFMY-2024-FW-PC-GKJT-07-9012023 | 包03 | 包3-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视频监控设备及安防系统租赁服务采购 | 廊坊市铭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 | 48.6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JB-LFMY-2024-FW-PC-GKJT-07-9012023 | 包04 | 包4-国网冀北廊坊供电公司110kV大厂变电站10kV开关柜改造-转接柜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 晟世文华(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 | 79.2576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JB-LFMY-2024-FW-PC-GKJT-07-9012023 | 包05 | 包5-国网冀北廊坊供电公司110kV大厂变电站110kV受总间隔改造-110kV线变阻转带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 晟世文华(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 | 46.6848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JB-LFMY-2024-FW-PC-GKJT-07-9012023 | 包06 | 包6-国网冀北廊坊供电公司110kV留各庄变电站10kV开关柜改造-转接柜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 晟世文华(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 | 65.808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JB-LFMY-2024-FW-PC-GKJT-07-9011005 | 包07 | 包7-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次分公司院区环保展厅建设 | 廊坊市易构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 | 19.89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JB-LFMY-2024-FW-PC-GKJT-07-9013001 | 包08 | 包8-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次分公司院区及堆场维修工程 | 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 1 | 89.7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JB-LFMY-2024-FW-PC-GKJT-07-9012017 | 包09 | 包9-国网冀北廊坊供电公司110kV大厂变电站1、2号主变改造主变大件运输服务采购 | 保定市谦达运输有限公司 | 1 | 84.658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邮箱:qibaile@heesc.com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