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景观施工项目

地区:浙江 舟山市
类型
施工
发布时间
2024-11-22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景观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景观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1061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10615001
载明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中标候选人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1414.3285521648.885100
质量(如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11672978、2029年02月19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京)JZ安许证字(2022)011737、2025年11月03日
1、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壹级、D133053975、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安许证字[2005]090318、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聂振彬 一级建造师 京1112021202205318 2025-04-2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京建安B(2015)0110145 2024-12-31程东 二级建造师 浙2332006202302967 2027-1-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浙建安B(2013)3200145 2025年03月01日
业绩1、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第二标段、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9月29日2、商都县七台镇防洪中西干渠沿线绿化项目、商都县七台镇中西防洪干渠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2020年5月25日3、怀柔区2022年杨宋镇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2022年4月23日4、城市副中心代征绿地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2022年1月22日5、京张高铁昌平段绿色通道建设工程4标段(施工)、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2020年4月3日6、昌平区奥北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2021年12月28日7、昌平区奥北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二期)八标段(施工)、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2022年5月26日8、实创医谷产业园(1#科研楼等24项)西区园林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26日9、门头沟区平原生态林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二标段(施工)、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2024年8月5日1、准能集团黑岱沟内排土场入口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15日1、天颐府景观绿化工程、台州市路桥方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6月
2、台州市中山西路南侧、葭西路东侧(地块二合璟府)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方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9月
3、台州天璟誉府景观绿化配套工程、方远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7月
4、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市府大道以北、市域铁路以东地块(天睿府)景观绿化工程、方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
5、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南侧、经四路东侧地块(天辰誉府)景观绿化工程、台州经济开发区方远城发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6月
6、天曜誉府景观绿化工程、台州经济开发区方远城发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7月
7、靖江壹号·江语城景观、绿化、市政施工工程、靖江壹号(临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8月

包号包名称中标候选人
CEZB24061061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沈钰彭    电话:02586728614
    邮箱:20021989@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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