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2.2.1建设规模为:本项目道路路线全长39.785KM,包含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他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3建设地点:日喀则市谢通门县;
2.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本规定仅适用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具体包括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1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 1 个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若同时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业绩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
出具的交工或竣工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上述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11月23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11月28日 00 时 00 分,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 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2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7.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9.其它事项
9.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相关规定, 从 5 月 10 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
9.3 本项目执行(人社部发〔2021〕53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喀则通门谢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谢通门县
联 系 人:次先生
联系电话:13659566555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浩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贡觉林支路德吉景苑3栋5号
邮政编码:857000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1830802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