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连山关镇饰面石材角闪岩财政出资勘查

地区:辽宁 沈阳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11-21
项目业主
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人民政府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下浮率/费率
467.8
本溪县连山关镇饰面石材角闪岩财政出资勘查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521-00414

四、项目名称:本溪县连山关镇饰面石材角闪岩财政出资勘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人民政府

  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道东街

联系方式:13500444306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矿产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

联系方式:131942309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本溪县连山关镇饰面石材角闪岩财政出资勘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统一安排,分步实施,分区段提供研究成果,及时提出规划及预警建议,使工作成果尽快得到利用。★建立三级质量管理检查制度,把质量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工作的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规和标准,强化信息安全。★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生产。★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大地电磁测量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678,000.00元

合同金额:4,678,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来源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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