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苑项目供配电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天津路东侧、清安路南侧地块]发布时间:2020-11-24

春风苑项目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风苑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淮审批投资复【2017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富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春风苑项目供配电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天津路东侧、清安路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4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168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春风苑项目供配电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三个许可类别和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单位受聘或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审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3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3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为准),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

、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以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11 258 302020 127 17 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128日上午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富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淮安市深圳路26号国联集团大厦13

联系人:李经理电话:13852350566

联系人:耿工 电话:186629941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28号维科·格兰花园a8-3

联系人:徐工电话:0517-8986030713515237672

20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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