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塘科技文化未来中心一期项目室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所属地区:湖南省[株洲清水塘生态科技产业新城文创商贸区内]发布时间:2021-02-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塘科技文化未来中心一期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备【2021】6号 ,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水塘科技文化未来中心一期项目室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株洲清水塘生态科技产业新城文创商贸区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4.85亩,总建筑面积 27000m2,项目总投资9996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将以“4+1”的主要业态规划思路展开:其中“4”以 xr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xr 亲子科技乐园、5g 智能体育中心、xr 应急体验馆四个主要场馆为体验核心;“1”则将以原亚洲最高 133 米烟囱为主体打造大型光影文化主题科技秀。
2.4 工期要求: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期为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设计施工同步进行)。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和建设部令第80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包括从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1)、设计部分包括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2)、施工部分包括不限于:主要包括室内装修改造以及vr相关软硬件的安装及调试等,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最终承包范围以发包人签字认可、及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 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3.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资格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8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前述文件的编制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3.9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担保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1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1年 3 月16 日 9 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3)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1)。
7.4 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9、设计补偿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铜霞路霞湾新城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0731-27595289
招标代理人: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湘银小区二期26栋三单元705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31-88731008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不是来自疫区人员;、来自 (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不曾是确诊治愈病例或疑似病例或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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