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黄埔实验室装修项目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黄埔实验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
四、项目概况:
五、项目编号:jg2020-5654。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八、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2020年
时间(北京时间)上午:9:
九、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投标登记申请表》需要同时填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姓名和资质证号等相关信息。
(2)投标人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的)原件一份(原件核对)。如联合体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主办方出具,并同时提交联合体工作协议原件一份。
(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窗口。
3、招标文件费每套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6、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十二、本招标项目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
十三、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十四、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所有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766542536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招标人: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黄埔实验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需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成员担任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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