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湖新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勘察

所属地区: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发布时间:2020-09-21

[西宁市·西宁本市级][公开招标][勘察]西宁市海湖新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勘察[已发公告]

【信息时间:2020/09/21 17:24:0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西宁市海湖新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勘察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海湖新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勘察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20】4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海湖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海湖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

(2)规模:对海湖新区区域第七、八、九、十二共4个排水分区的排水设施进行能力提升改造。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4476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海湖新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勘察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

勘察服务期:210.0天

招标范围:对海湖新区区域第七、八、九、十二共4个排水分区的排水设施进行能力提升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9月22日00:00时至2020年09月26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4日10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开标室六号(可容纳42人)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海湖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人:魏文婷、王莹

电话:0971-6309238

电话:0971-6183337

传真:

传真:

2020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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