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心湖C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城市合伙人招标

所属地区:四川省发布时间:2020-10-29
怡心湖 c 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城市合伙人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怡心湖 c 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城市合伙人招标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020-510122-78-03-509675】fgqb-0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空港产业兴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8571%,私有资金99.1429%,招标人为成都空港产业兴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122-78-03-509675】fgqb-05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双流区,是双流区打造的三大城市副中心之一——怡心湖副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剑南大道、西至华府大道、北至双兴大道、南至正公路,总规划占地面积约 4356 亩。本次招标范围为怡心湖 c 区,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合作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提升、城市运维以及产业导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满足)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 投融资能力: (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 平均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 亿元,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5%。 (2)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取得各银行有效综合授信额度和意向合作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 100 亿人民币。(须出具贷款承诺书或授信额度证明文件或与银行的合作协议等)。 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近 5 年,在国内至少有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一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 30 亿元的项目业绩(主要为 ppp 或股权投资类等片区综合开发类或市政类投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或投资协议为准)。 信誉要求: 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信用评级达 aaa 级(须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或信用等级通知书或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满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前一个月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 联合体申请的,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申请。
3.2.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 30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4.2.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免费
试用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