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项目一期原有综合门诊楼普通住院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省-宜昌市[位于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23号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城东大道与港窑路交汇处)]发布时间: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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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昌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宜昌市传染病医院)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与改革委以宜发改审批[2020]100号文和宜发改审批[2020]30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代建单位宜昌国投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宜昌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项目(一期-原有综合门诊楼、普通住院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宜昌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项目(一期-原有综合门诊楼、普通住院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23号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城东大道与港窑路交汇处)。改造面积约132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各房间地面、墙面、顶棚改造,所有内外门窗更换,屋面拆除重做,一层入口处轻钢玻璃雨棚拆除重做、外立面拆除重做、给排水、太阳能系统、电气工程(动力、照明)、消防工程、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等。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内外装修)、给排水工程、太阳能系统、电气工程(动力、照明)、消防工程、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等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5、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须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各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以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往前推算5年内,投标人(不含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独立完成过单项装饰装修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任务。(上传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装饰装修工程单项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截图(附网页链接),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考核时间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9、投标人的施工类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诚信专项总分分值须为 80 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诚信专项总分分值计为80分)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4日17:30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4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宜昌国投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黄河路19号

联系人: 孙玉监

联系电话: 0717-63323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人:付静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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