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潼川镇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潼川镇凤凰村

所属地区: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发布时间: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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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三政采竞磋(20213

三台县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潼川镇凤凰村)

三台县潼川镇人民政府

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212

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第六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三台县潼川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三台县潼川镇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潼川镇凤凰村)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要求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并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5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5家但≥3家,则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向其发出本项目磋商文件。通过资格预审且被随机抽取确定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后续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三政采竞磋(20213

2.采购项目名称:三台县潼川镇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潼川镇凤凰村)

3.预算金额:189万元。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5.采购内容:(1)新建产业便道3条:路面长0.28公里,路面宽4.5米;路面长0.98公里,路面宽2.5米;路面长0.175公里,路面宽3.5米。(2)精修塘堰3口。(3)新建渠系5条:新建0.8*1.0米梯形渠0.79公里;新建1.2*1.5米梯形渠0.405公里;新建1.0*1.2米梯形渠0.66公里;新建d400u型渠0.155公里;新建d600u型渠0.27公里。(4)新建堡坎0.05公里。

二、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邀请申请人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tggzy.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将实行资格预审,并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5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5家但≥3家,则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磋商文件)申请人进入磋商。

四、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申请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申请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6.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申请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7.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5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按照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通过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报名)。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自2021223日至20213月217:00(北京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tggzy.my.gov.cn)上以资格预审公告形式发布。

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要求的申请人须于2021223日至202132日17:00(北京时间)在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tggzy.my.gov.cn)按“网上投标指南”中“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操作指南”的提示完成采购项目报名手续。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免费(申请资格不得转让)。网上支付工本费金额为0元。未通过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的供应商,为无效报名。

七、拟邀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申请人数量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5家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拟邀请申请人数量(5家),采用下列方式:

1.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拟邀请申请人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拟邀请申请人数量,且少于三家,则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重新开展资格预审活动。

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3 5 09:30(北京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三台县梓州干道政务大楼6楼)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资格预审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心恕不接收。本次资格预审不接收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密封包装的形式现场提交。

九、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十、公告发布媒体和公告期限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tggzy.my.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三台县潼川镇人民政府

址:三台县潼川镇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15181650868

2.采购代理机构: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址:三台县梓州干道政务大楼六楼

网上注册、报名: 王先生0816-5660906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黄女士0816-5229670

组织评审: 曾先生、蒋女士0816-5223270

真: 0816-5223270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一、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189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83.3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量

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

申请人咨询

申请人就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资格条件的咨询可联系采购人—三台县潼川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龙先生;申请人就资格预审文件相关格式性条款的咨询可联系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黄女士。具体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

6

申请人质疑

1.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条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15181650868

3. 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相关格式性条款、资格预审过程、资格预审结果的质疑由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回复。

联系人:黄女士(资格预审文件相关格式性条款)

曾先生(资格预审过程、资格预审结果)

联系电话:黄女士 0816-5229670

曾先生 0816-522327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申请人质疑不得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过程、资格预审结果的范围。申请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项目质疑的接收方式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当面提交或者快递邮寄形式且收到为准,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

7

申请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三台县财政局。

地址:三台县解放上街

电话:0816-522157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申请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

政采贷融资

为缓解申请人融资难的问题,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9

其他说明

申请人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乱,意思表示前后不一致等),应当及时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给予以解答,并纠正资格预审文件中的错误。但是,申请人不得就属于保密内容(比如:申请人报名情况、如何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咨询。

10

声明承诺提醒

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的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申请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本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附表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资格预审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资格预审所叙述的工程采购。

1.2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定义:

2.1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 三台县潼川镇人民政府

2.2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3“申请人”系指按要求报名成功参加资格预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笔迹。)

2.5本资格预审文件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无特殊说明,本资格预审文件凡是要求“申请人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申请人的“行政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税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合格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xxx3.3按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4.资格预审费用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申请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申请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申请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符合本条规定的申请人:四川汇棱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纵海祥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4申请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申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申请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申请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申请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资格预审小组成员。

申请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采购活动。

三、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

7.1资格预审文件是申请人准备申请文件和参加资格预审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预审的重要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用以阐明资格预审项目所需的资质、项目需求等要求。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申请人应详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资格预审或后续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及所有发出的补充文件和答疑会议记录:

(一)资格预审邀请;

(二)申请人须知;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资格审核标准和方法;

(五)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核日期;

(七)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7.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申请人应详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资格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8.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申请人提交的预审申请文件以及申请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资格预审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1.1申请人应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要求。

11.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自行编写。

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及名称(如有)、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2.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申请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12.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申请人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2.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申请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申请人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2.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码。

12.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2.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2.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未按规定密封和标注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13.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全部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包号及名称(如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13.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4.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3.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15.1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可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申请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5.2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15.3申请人对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6.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6.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资格预审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

16.2申请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16.3本次资格预审不组织答疑会

五、评审

16.资格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的规定进行。

六、资格预审结果

17.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并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5家向其发出磋商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5家但≥3家,则不再随机抽取,直接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磋商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重新开展资格预审活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的申请人可凭通知参加采购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保证资格预审和现场随机抽取公平公正,采购监督人员全程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全程录音录像。无论资格审查通过与否,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采购方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给予保密。

七、资格预审纪律要求

18.申请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申请人;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资格预审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7)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9.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申请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川财采〔2007〕13号)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针对资格预审过程及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内容提出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回复。

九、其

20.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资格预审文件不再做调整。

21.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

22.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要求。(实质性要求)


第三章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与该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申请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申请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6.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申请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7.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5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通过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报名)。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擅自增加本范本规定之外的资格条件。

2.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申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申请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3);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可提供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也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申请人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也可提供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3);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3);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3);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参与该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3

2)参与该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申请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3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申请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3)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复印件)

5)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提供复印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资格预审的,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格式1)。

2)若为授权代表参与资格预审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格式2)。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申请文件的实质有效性。

第五章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本章所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需涵盖所有要求内容,未按要求提供导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被判为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本章所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未提供具体格式的由申请人自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xxxx

单位性质:xxxx

地 址:xxxx

成立时间:xxxx

经营期限:xxxx

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系xxxx(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年 月 日

说明:1.该项仅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资格预审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格式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资格预审活动的合法代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

期: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1.该项仅为授权代表参与资格预审时提供。

2.申请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请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格式3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申请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申请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一、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我公司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资格预审活动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申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申请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参加活动前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不是国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申请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的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

期:

注:提供此承诺函即视为提供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条件相关内容的承诺函,申请人不须再单独分别提供。

格式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1.本公司属于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须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6

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第六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预审审核标准和方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次资格预审,由采购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共同组建;

3.资格预审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审核过程独立、保密。申请人非法干预审核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资格预审小组审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响应性,对于申请人而言,除审核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二、审核程序

1.审核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2.审核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结束后,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三、资格预审审核标准

序号

项目

合格条件

结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申请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提供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可提供20192020年度申请人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可提供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9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申请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10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复印件

11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

12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提供证书复印件

13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时适用,被授权人参与的则不需提供此项)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资格预审活动时提供)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6

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须为按要求报名成功的申请人

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投标管理系统”中获取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名单,申请人不用再提供证明材料。(请各潜在申请人通过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主报名)

17

资格预审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以上审核内容均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结论为通过,通过资格预审

四、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根据审核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审核记录编写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预审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名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名单和资格预审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3.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原因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审核过程中申请人根据审核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审核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5.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在审查过程中,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采购人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

2.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说明需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采购人不得暗示或者诱导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或纠正,对申请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

六、审查结果

1.提交评审报告

资格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出具书面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人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审核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审核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报告。

2.停止评审

资格预审人员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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