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大街滨江路至新华路和平大街钢铁路至铁西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省[邢台市祥和大街(滨江路至新华路)、和平大街(钢铁路至铁西路)2]发布时间:2020-11-27

祥和大街(滨江路至新华路)、和平大街(钢铁路至铁西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和大街(滨江路至新华路)、和平大街(钢铁路至铁西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10条街道道路照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0】4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祥和大街(滨江路至新华路)、和平大街(钢铁路至铁西路)2.1.2最高限价:923.7369万元2.1.3 建设规模:、祥和大街(滨江路至新华路)道路照明工程:安装箱变5台、照明配电箱1台,安装路灯268基、投光灯16基,敷设高压电缆125米、低压电缆14830米,砌筑电缆井202座等工程;、和平大街(钢铁路至铁西路)道路照明工程:安装路灯99基、投光灯6基,安装箱式变压器2座,敷设高压电缆150米、低压电缆4467米,砌筑电缆井8座等工程,配套完善消防、安全、环保等设施。2.1.4计划工期:138日历天。2.1.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 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7 00:002020-12-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官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千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曼哈顿商业街10号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南路328甲骨文(邢台)技术人才双创基地7a06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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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赵纪伟

联系人:郑欢
电话:

0319-2225815

电话:1663112456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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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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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qianhui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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