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檀香公寓工业邻里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省-漳州市[漳州市;]发布时间:2020-11-27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檀香公寓工业邻里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檀香公寓工业邻里中心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漳蓝管经【2020】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单身公寓a、单身公寓b室内改造及立面改造、普通公寓及高级公寓立面改造。单身公寓a栋a户型32户,面积978.24m2;单身公寓a栋b户型4户,面积136.64m2;单身公寓a栋c户型3户,面积146.04m2;单身公寓a栋d户型3户,面积66.09m2;单身公寓a栋e户型1户,面积82.19m2;单身公寓b栋a户型111户,面积3393.27m2;单身公寓b栋b户型8户,面积273.28m2;单身公寓b栋c户型4户,面积194.72m2;单身公寓b栋d户型11户,面积419.98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1784880.38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1784880.38元(含暂列金 56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根据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19〕88号文、闽建告字〔2020〕59号文、闽建告字〔2020〕111号文、闽建告字〔2020〕162号文、闽建告字〔2020〕163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不包括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8日 08:00:002020年12月21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00%-10.00%(含6.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2月21日16:00: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六楼,邮编:3630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03615,传真:/

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古塘路72号群兴大厦第一单元三楼302#,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minjian0596@163.com

电话:0596-2066386,传真:/

联系人:小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21007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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