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煤电公司三供一业供水完善改造工程EPC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煤电公司所属中心区及四矿一厂一处家属区]发布时间:2020-11-24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沛县水务局建设的大屯煤电公司“三供一业”供水完善改造工程epc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沛县大屯煤电公司所属中心区及四矿一厂一处家属区。

2)工程总投资约1791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6座加压泵站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更换加压泵5台,改造室外一体化泵3处,新增室外一体化泵房2处,共更换水表18169块。主要改造工程包括泵房整修改造、排水设施改造、通分设备改造等。

3)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完成项目内所有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财政概算报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预算价编制,项目范围内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决算、维护保修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不包括监理、征地移民安置、移民迁复建等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

2)拟选派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选派的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牵头人提供即可);

4)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7年11月1日以来完成过给水管网工程施工,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2017年11月1日以来完成过给水管网勘察设计或设计工作,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二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如上述业绩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5)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7)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原件(请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http://218.3.177.168/xzwebnew/zbcadzjms/)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28006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日

请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每天900分至1130分,14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徐州市水务局229室)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10时00分,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标书售后不退

10、招标人地址:沛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新宇电话:0516-89618312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9室

联系人:史兆鹏电话:0516-80807678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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