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中心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HBXS202011SZ021001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所属地区:湖北省[浠水县县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的主要范围为从芦河村村委会段开始﹐沿河经芦河村七房湾、姚家岭村、马家湾、上海花园小区、天泽小区、程湖公园]发布时间:2020-11-24
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hbxs-202011sz-021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011sz-02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会议纪要(2019)28号、浠发改环境(202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59%贷款:79.41%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县县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的主要范围为从芦河村村委会段开始﹐沿河经芦河村七房湾、姚家岭村、马家湾、上海花园小区、天泽小区、程湖公园,终点为翟港路路口﹐总治理河段全长4.5km,项目河道整治宽度10~30m不等。
建设规模:项目对芦河港河段进行生态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河道工程清淤、堤防填筑、生态护岸、新建节制闸、新建跌水坎及引水暗管铺设,加强防洪排涝、河道蓄排、生态修复、完善河道岸线截污纳管体系,同时改造堤顶两侧的道路、新建景观桥梁、岸线绿化景观提升及配套服务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浠水县县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本项目为第二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12 月 20日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7685.97 万元。
2.3其他: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个标包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 2 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竣工日期为准)总投资 1.5 亿元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市政基础工程监理项目类似业绩;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3、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6.没有被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9.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0、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 147 号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蔷薇路华中智谷 b3 栋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闫先生、万先生
电话:
13227360537
电话:
15717110311、177865469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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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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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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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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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0年11月24日
备注:
免费
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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