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和连续性血液净化机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省-郴州市发布时间:2021-02-23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名称)的委托,就其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和连续性血液净化机(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和连续性血液净化机(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苏财采计【2021】01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cz-2020-1204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48000.00

4、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及收取方式:人民币玖仟柒佰贰拾元整(¥9720.00元)由中标人支付,收取方式:转账或现金。

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01

连续性血液净化机

1

450000.00

450000.00

02

有创呼吸机

1

198000.00

19800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公司近6个月(指2020年8月-2021年1月)所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时间的)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3169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12000.00元)。

2、缴纳时间:2021年3169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缴纳方式: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59637642628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和连续性血液净化机(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项目)”字样)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2249时00分至2021年3217时3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地址:桔井路30号

3联系人:雷先生

4话:13786537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香雪路林邑星城1栋16楼1616室

3)联系人:唐女士、曹女士

4)邮编:423000

5)电话:18975558068

6电子邮箱:604560576@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2369157 4009980000

3、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将实行体温检查登记,各投标人在进入开标区域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带好身份证,实行一进一量一登记。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若因未佩戴口罩、未带身份证或体温异常,导致不能参与投标,其责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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