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贵港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施工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平南县大安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清理整治项目土建工程与管材采购项目重招标编号GGZC2020G160894GXYL重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武林镇、大安镇两个镇共20个村]发布时间:2020-09-18

平南县大安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清理整治项目)-土建工程与管材采购项目(重)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gzc2020-g1-60894-gxyl(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大安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清理整治项目)-土建工程与管材采购项目(重)平南县大安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该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发改农经〔2013〕11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平南县大安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已通过主管部门批复,经平南县财政局平财农函2019280号文下达了平南县大安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存在问题清理整治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平南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平南县武林镇、大安镇两个镇共20个村,详见项目预算清单

交货地点:平南县武林镇、大安镇两个镇共20个村,详见项目预算清单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主要招标范围为平南县大安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清理整治项目)-土建工程与管材采购等。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叁仟壹佰贰拾捌元捌角捌分(¥5163128.88)【其中,土建工程部分为人民币捌拾捌万捌仟捌佰贰拾捌元捌角捌分(¥888828.88),管道采购项目部分为人民币肆佰贰拾柒万肆仟叁佰元(¥4274300.00)】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按需求供货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涉及pe管材管件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批件;具有2018年以来(含2018年)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有效的同类型pe塑料管型式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 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2017年至今(开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被《信用中国》http://www. creditchina, gov. 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 //www. gxcredit. gov. 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5年(2016-2020年)具有pe塑料管材 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否则无效。业绩有效期以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日期为准。

3.5其它要求:

3.5.1 具备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

3.5.2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须在开标会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由潜在供应商在招标信息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潜在供应商在截标现场签到,便认定为参加本项目开标会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签到后即可递交投标文件。

4.4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4.5招标人定于2020930,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并统一在网上给予解答。请投标人在网上查询,不用传真方式发出。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

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5)《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9005/);

6)《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201020 09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大厅)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址: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路677号

编:537100

联系人:卢乾锋

话:0775-7837329

真: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编:537100

联系人:甘建程、邓倩秋

话:0775-4565100、4569690

真:0775-4565816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水利局0775-4595831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年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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