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路金安路至宝兴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省-漳州市[位于金峰开发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发布时间:2020-09-22

(网上电子招标)金秋路(金安路至宝兴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秋路(金安路至宝兴路)道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芗发改审[2019]91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金峰开发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宝兴路,南至金安路,道路红线宽24m,总长为597.97米,设计桩号范围k0+000k0+597.97,实际修建长度556.27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基本车道数为双向双车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该路段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概算2130.9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路基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工程预算审核价16365018元(含暂列金770000元,甲供材料费3330947.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根据闽建[2016]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投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18] 38号、闽建筑[2018]43号文、 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闽建筑[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根据《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4号,本招标文件对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相关事项不再适用,本项目不接受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923 08:30:00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8%~12%(含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101411:00:00(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015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北斗工业园区金达路21栋创新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913331,传真:/

联系人:童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2号楼2,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gzjl0596@163.com

电话:0596-2911501,传真:/

联系人:李文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

联系电话:0596-293495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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