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20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省-湘潭市发布时间:2021-02-23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2020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1020025,委托代理编号:xtlwz-2021-01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1020025

3、采购代理编号:xtlwz-2021-010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第一标段

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详见采购清单)

815353.18

第二标段

湘潭县花石镇天马山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详见采购清单)

814734.56

第三标段

湘潭县云湖桥镇烟山村、石潭镇石桥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详见采购清单)

972475.72

第四标段

湘潭县云湖桥镇清风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详见采购清单)

409302.11

7、采购项目的目的主要需求及协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2020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祥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1.工期:90日历天

2.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付款。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2.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2.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1.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1、投标文件中需载明法人授权委托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与中标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至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结束。如施工过程中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发生变化则认定为工程转包,取消中标资格。同一项目委托人只允许投一次标。若无项目委托人的,则默认项目经理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2.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2.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2.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个月的社保证明;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2.2.5、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虚假现象,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全部损失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报名、投标。

5、各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请各单位从2021223 日起至20213 2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3 7 17 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 8 10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第一标段:壹万伍仟元整

第二标段:壹万元整

第三标段:壹万捌仟元整

第四标段: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人)。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磋商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8、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9、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人:湘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人:颜女士

话:0731-57222199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路东侧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联系人:陈乾周银河

联系电话:0731-5839977715074818086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提供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免费
试用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