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省-新余市[新余市祥龙大道以南、站东路以西]发布时间: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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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28 阅读次数:】【字号:】【我要打印【关闭】

赣建新余招字[20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项目已由新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余发改投资字[2021]2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新余市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备招标条件进行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余市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新余市祥龙大道以南、站东路以西
2.3项目概况及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5亿元,项目占地17717.89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本项目设计费用约371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含概算)、绿建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大数据机房布局配套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人防、智能化,暖通、空调、幕墙方案设计加深化、园林、亮化设计、消防设计及评审、总平面及室外管网、室外配套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本项目由确定的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整个项目招标范围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上述所有部分的全部费用,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
2.5工期要求设计工期为120日历天。
2.6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方案设计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采用纸质开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人员面具有相应
3.2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网上查询页纸质打印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投标人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新余市)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处罚。
3.5不接受联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落标的单位不进行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投标人自行负担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所有投标单位的方案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 28 日至20210204 23:59:59止,用ca锁登录、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缴退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开评标过程采用纸质的形式。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 25 930分,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余市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沿江路1388号投控大厦五楼
联系人:胡敏
电话:0790-66606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分宜县矿建天工美食广场10栋三楼
联系人:林锋
电话:17379019003
电子邮箱:379463638@qq.com
20210128
注: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只派1名委托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外省投标单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要符合新余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应佩戴口罩,到达开标现场签到时递交保证金凭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中附件),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
2.进场人员应错开座位就座,不得脱下口罩,不得在现场随意走动,禁止在交易中心大楼公共区域(过道、楼道等)聚集。开标结束后迅速离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评标现场:
1)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
3)体温(额)温超过 37.3 度的。
4.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5.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需要延期开标的,另发补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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