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省[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发布时间:2020-11-25
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项目已经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20-220173-30-03-009504)。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55896m2,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及预计建筑面积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及料场(框排架,约17120m2)、波形梁钢护栏板生产车间(门式钢架,约14016m2)、沥青加工车间(门式钢架,约1440m2)、热熔型路面标线生产车间(门式钢架,约720m2)、试验楼(框架,约960m2)、变电所(框架,约500m2)、门卫室(框架,约24m2)、检斤室(框架,约48m2)、室外场地(约14000m2)、室外道路及园区管线、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2.2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东至尚德大街,南至腾达路,西至西家子河,北至丙二十五路。2.3计划投资:一期建设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估约1亿元。2.4招标范围(1)规划范围包括:按照长春市规划报批深度要求编制园区整体修建性详细规划,详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分析、方案分析、园区总平面方案布局图、鸟瞰图、场地竖向规划图、管网综合规划图、建筑平面位置图、单体建筑尺寸图(平、立、剖面)、效果图、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节能、热工等报批文件。(2)勘察范围包括:一期建设内容范围内建筑单体地质勘察。(3)设计范围包括:一期建设内容范围内所有建筑、场地、道路、管线、照明、绿化等工程设计。(4)阶段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5)工作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编制规划图、设计文件,编制设计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各项相关专项评估和审查,按施工标段编制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提供技术交底、招标与施工配合(含设计变更),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参加竣工验收,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2.5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sj01标段2.7质量要求:按照相关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规划等国家设计规范进行勘察设计。3.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3.2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投标。3.8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3.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送至jljtzbzx@126.com:(1)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明确投标意向的真实性及自愿性,明确所投标段,并加盖单位章)扫描件;(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有关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招标文件和发票的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和可复制、编辑的word文档;(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章)扫描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0年12月1日24:00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行号:310241000013银行账号:61010154800004490联系人:张绍红联系电话:0431-846838264.3只有按4.1款和4.2款要求发送购买资料并缴纳款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投标人的资料合格且已成功缴纳款项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投标人确认。4.4在投标人递交款项(以到达时间为准)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发送至投标人提供邮箱,同时将纸版招标文件以快递方式按投标人提供邮寄地址发出。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9:00,地点为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项目采取视频直播形式开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8.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长春绕城高速长春南互通内联系人:车淼联系电话:0431-8076420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联系人:冯坤电话:0431-84683822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1188058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130400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扫黑办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431-8118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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