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陆川乡村振兴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农民工创业园部分)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zb2020-431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西陆川乡村振兴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农民工创业园部分)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已由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发改许可〔2020〕2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陆川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政府补助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在沙湖镇建设陆川县农民工创业园(一期),面积约232.89亩。建设场地空间宽阔,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农民工创业园总占地面积为155258m2,约232.8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37354.01平方米。以及市政配套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总长约1.166千米(详参初步设计文件)。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准厂房、综合楼、食堂、员工宿舍及挡土墙、隔离围墙、消防通道、监控系统等其它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三通一平、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不包含后期招商商户加工生产所必须的加工设备。
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上限控制价,简称上控价):总承包控制价79530.1666万元(其中设计费:647.712万元;工程费:74417.41万元;暂列费:4465.0446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经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批复审核结算价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186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1096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2)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以上 3.2.1 与 3.2.3人员不可以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http://ggzy.yulin.gov.cn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 2020年11月25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日18时0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凭本人的身份证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http://ggzy.yulin.gov.cn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纳电子投标服务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备注:招标文件售价应当限于补偿印刷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诚信库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陆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7275389
招标人:陆川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川县城区友爱路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 号
(原君丰大楼南楼三楼) 松宇时代a14层
联系人:姚工联系人:周定杭
电话:0775-7332903电话:1473654199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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