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政务中心机房搬迁租赁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天津市发布时间:2020-09-27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宝坻区政务中心机房搬迁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qzb-2020-03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坻区政务中心机房搬迁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2020-034
项目名称:宝坻区政务中心机房搬迁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10.0万元
最高限价:2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210210其他租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工期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服务保障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开标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二)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相关证书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天津市宝坻区渠阳路嘉兴园5号商业门32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
联系方式:19922415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22-23448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亦南
电话:022-2344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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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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