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节能改造项目采购NNZC2020G300031HJZB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发布时间: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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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节能改造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31-hjzb ,审批编号:[2020]nccsh122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节能改造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一)能源审计;(二)水平衡测试;(三)三相平衡测试;(四)照明灯具节能改造;(五)分体空调智能节能管理系统;(六)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1项,总装机容量100kw);(七)道路照明亮化;(八)节水器具改造;(九)雨水回收喷灌系统;(十)阳能+空气能热水系统;(十一)资料编写及相应设计技术服务;(十二)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站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成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方式: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对应公告页面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注: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入驻为正式供应商的,请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20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方式: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文件递交方式如下: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或投标人自送的方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邮寄快递包裹或投标人自送包裹送达时间至少为投标截止时间1个半小时前(即2020年10208时00分前)。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或自送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开标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最外层邮寄袋或箱子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便于做好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如因投标文件包裹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属于哪一个项目或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投标文件邮寄或投标人自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收件人:陈力力,电话:0771-2756880)。签收时间为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电子邮件自发出成功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悉,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020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4、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5、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6、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服务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7、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7.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7.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7.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址:南宁市长湖路26号

项目联系人:郭俊坤

电话:0771-538916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陈力力电话:0771-2756880

质疑电话:0771-2756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力力

电话:0771-2756880

4、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1-218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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